民航局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新政征求意见 想考证的要尽快了!

时间: 2024-05-25 06:06:43 |   作者: aiyouxi

  随着无人机行业的发展速度慢慢的变快,各行各业对无人机的需求也日渐增长,这也就造成了大量的无人机飞手的空缺,针对这一现象,各方都在努力填补这一空缺。今天,更是了解到,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为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以及等级方面做出了明确指示,

  8月14日,民航局网站发布通知,就《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局方可以为符合相应资格、航空知识、飞行技能和飞行经历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按本规定进行的各项考试,应当由局方指定人员主持,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征求意见稿指出,局方可以为符合相应资格、航空知识、飞行技能和飞行 经历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

  驾驶员执照有效期限为两年,应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局方 申请重新颁发执照。申请执照需出示无人机云系统上记录的飞行经历时间证明:

  同时, 执照在有效期内因等级或备注发生明显的变化重新颁发 时,则执照有效期与最高的驾驶员等级有效期保持一致。执照过期的申请人须重新通过相应的理论及实践考 试,方可申请重新颁发。

  在2019 年 1 月 1 日前,申请人可自行填报飞行记录,但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申 请人训练经历数据应接入按照《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 行)》(AC-91-31)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以满足申请执照或 等级对飞行经历中带飞时间及单飞时间的要求。

  在执照上增加类别登记,需完成相应的训练、通过相关的理论和实操考试。局方可以为符合相应资格、航空知识、飞行技能和飞行 经历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

  (d)完成了本规定 1.2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航空知识训练,并由提 供训练或者评审其自学情况的授权教员在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该申请的人能参 加规定的理论考试;

  (f)完成了本规定 1.3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飞行技能训练,并由提供 训练的授权教员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能参加规定的实践 考试;

  (g)在申请实践考试之前,满足本规定 1.4 条中适用于所申请无人机等级 的飞行经历要求;

  2.1 资格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局方可以为其颁发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

  (d)完成了本规定 2.2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航空知识训练(视距内 等级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相应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须完成 本规定 2.2 条对于 1.2 条的补充训练),并由提供训练或者评审其自学情况的授权 教员在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该申请的人能参加规定的理论考试;

  (f)完成了本规定 2.3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飞行技能训练(视距内等 级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相应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须完成本 规定 2.3 条对于 1.3 条的补充训练),并由提供训练的授权教员在其飞行经历记录 本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能参加规定的实践考试;

  (g)在申请实践考试之前,满足本章中适用于所申请无人机等级的飞行经 历要求(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相应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 员执照,须完成本规定 2.3 条对于 1.3 条的补充训练);

  附件同时列出了需要具备航空知识清单、飞行技能要求清单、理论和实操要求、考点设置等详细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相关的单位和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能了解到的是,一旦该规定正式颁布,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获得必然会比之前要困难,但是已拥有AOPA合格证件的将直接转为民航局认可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所以就很想要取得无人机驾驶执照的学员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尽快进行无人机培训以及考试,否航局的规定颁布之后,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的取得将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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